第467章魚鱗金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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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7章 魚鱗金劍
夜色蒼茫,四野寂靜。
秋天的三更天不冷不熱,應該是睡覺的最好時辰。
最好睡覺的時辰,並不代表人們就會睡覺。
其實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覺,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沒有睡覺。
比如說熊儲,比如說梅蕊兒,比如說混世王,他們都沒有睡覺。
不睡覺的人各不相同,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。
熊儲和梅蕊兒今天不睡覺,因為他們要殺人。
混世王今天沒有睡覺,是為了挖寶。至少在他看來,今天是挖寶的好日子。
摸金校尉最大的興趣就是挖寶,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寶貝挖出來。
為了挖寶,摸金校尉可以廢寢忘食,可以把什麽事情都拋到九霄雲外。
混世王剛好是一個摸金校尉,一旦決定挖寶,就會把全副身心投入進去。
當一個人全神貫註做一件事情,肯定會心無旁騖,也就會忘記好多事情。
混世王現在非常興奮,根本沒有絲毫睡意,因為他指揮一千多軍卒揮汗如雨,為的是盡快挖開古墓的甬道,找到進入墓穴的大門。
流民本來就是農民,雖然聚集起來了,甚至拿起了刀槍,那還是農民。
挖墳就是挖土,這對於農民來說屬於本職工作之一,不是什麽技術活。
只要你告訴他們在什麽地方挖就行了,保證速度不慢。
混世王知道應該在什麽地方開始挖,也知道應該怎麽挖,那速度就更快了。
這是非常緊張,非常刺激,非常興奮的關鍵時刻,所以混世王就忘記了好多事情。
比如說派出去給自己搜羅美女的小隊沒有回來。
比如說後來派出去接應的騎兵小隊也沒有回來。
作為一個老資格得摸金校尉,而且是摸金校尉裏面的翹楚,混世王知道現在不能著急。
寶貝都在土裏,好戲總在後頭,心急吃不了熱豆腐。
雖然現在才開始挖掘古墓的封土,距離真實情況還有十萬八千裏,但是混世王仍然越來越來興奮。
混世王如此興奮,當然是有道理的。
根據過去十多年的經驗,混世王已經發現尖山古墓竟然沒有被盜過。
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斷,就是現在已經挖了三丈多深,僅有的兩個盜洞都到此為止。
毫無疑問,此前也有摸金校尉發現此地。
但是他們對自己的判斷沒有十足的信心,或者中途出現了其他的變故,結果挖了三丈多深沒有看見真家夥,最後半途而廢了。
半途而廢得摸金校尉,絕對不是一個合格的摸金校尉。
混世王是有自己堅持的人,半途而廢不是他的習慣,不然的話也不會成為荊楚大地上首屈一指的摸金校尉。
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,甚至就是傳說中春申君的墓穴。
混世王相信自己的判斷,因為他從來都沒有犯過錯誤。
雖然搞別的事情他沒有成功過,小時候村裏的人都說他是個二流子,成不了大器。
但是要說到打洞掘墓,刨人祖墳,混世王從來不含糊。
混世王不含糊的意思是:我偷不了活人,難道還偷不了死人嗎?
俗話說: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狀元。
雖然挖人祖墳不算什麽正經好行當,但是一旦出名了,那就真的有名氣。
混世王是一個看重名氣的摸金校尉,而且希望自己百尺竿頭,更進一步。
如果今天能夠把春申君從地下挖出來,混世王覺得自己這輩子就沒白活。
當然,混世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給挖出來,為此不惜攻打遠安縣城,趕走這裏的官軍,這裏面是有道理的。
春申君是被一個叫李園的家夥砍了腦袋死掉的,所以陪葬品可能不會很多。
這不是主要問題,混世王看見太多的陪葬品了,這一點還不能吸引他。
江湖傳言,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隨身寶劍,比越王勾踐的寶劍鋒利多了。
魚鱗金劍,削鐵如泥,是當年楚國三大寶貝之一。
如果放在以前,一把金劍並不會讓混世王太動心。
現在不一樣了,他是數萬人的統帥,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,和當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。
自己已經有身份了,如果沒有一把和自己身份匹配的寶劍,那實在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情,簡直有損於自己摸金校尉的名頭。
雖然這一輩子都是打洞盜墳,根本沒有什麽面子,但是混世王骨子裏卻是一個非常喜歡面子的人。
太陽落山之後就開始挖起,現在已經四更天,一千多人的辛勤勞作終於有了成效。
事實證明,混世王的判斷是對的,因為古墓最直接的證據已經出現在眼前:甬道露出了原形。
這是一條寬度兩丈,長度二十丈,埋深六丈的斜坡甬道。
“住手!”
幾乎一夜沒有大聲說話,而是通過身邊小校不斷傳達命令的混世王,現在突然大叫一聲,讓現場的所有人嚇了一跳。
原來,斜坡甬道的盡頭,已經出現了一座方形墓門的頭部。
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時刻,作為個中翹楚的摸金校尉,混世王知道這個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,否則就要麻煩上身。
如此規模的墓穴,進入地宮的大門這裏肯定有預防措施。
斷龍石,就是最常見的預防手段。
如果有人打開地宮大門,一步踏進去之後,斷龍石就會掉下來。
斷龍石不是孤立存在的,它連接另外一樣東西:千斤閘。
斷龍石就是千斤閘的一塊配重,斷龍石一旦落下來,千斤閘就會緊隨其後落下來,把地宮大門再度封死,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打開了。
你再想出來可就難了,除非你能夠具有通天徹地之能,把整座封土尖山一掌震飛。
要想把一座大山震飛出去,估計只有神仙才能辦到。
如果你不是神仙,就在墓穴裏面陪葬吧。
古墓設計這種防範措施,是出於另外的考慮。
主人死亡之後,後人是可以進入地宮祭拜的。
如果決定今後永遠不進來了,地宮門口就會安裝斷龍石,千斤閘正式投入使用。
毫無疑問,歷史過去了兩千多年,肯定沒有後人會進去,所以斷龍石就在裏面。
混世王不是神仙,不過一個挖墳掘墓的摸金校尉而已。
他不想自己做無用功,現在命令手下停止挖掘,就是要把早就準備好的支撐柱運下去。
在地宮大門兩側安放兩根立柱,隨著大門打開的時候,把兩根立柱慢慢推進去。
哢嚓一聲,一塊長方形的巨石掉落下來,兩根支撐柱發揮了作用,地宮大門這裏終於留下了一人寬的通道。
混世王把四周所有的人全部趕走,把自己的貼身衛隊調上來守護地宮四周。
然後才命令四個最信任的近衛,也是當年一起挖墳掘墓的左膀右臂,每個人拿著兩只巨大的火把進入地宮。
混世王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,倒背雙手在外面轉來轉去,轉眼就到了雞鳴五鼓,東方發白。
恰在此時,從地宮大門裏面沖出一個人來,手裏捧著一個長條形青銅匣,隔著老遠就興奮地叫開了:
“大王,找到了,就在明殿的祭臺上!地宮裏面的東西一切完好無損,大王請看青銅匣都還是光亮如新,根本不像埋藏了兩千多年。”
那個家夥如飛也似來到混世王身前跪倒在地,雙手高舉著青銅匣。
混世王深吸了一口氣,伸出右手緩緩打開匣子的頂蓋,一雙鷹眼頓時猛地收縮起來。
綠中泛紅的劍身,菱形魚鱗雲紋,突起的黃色劍脊,灰暗無光的劍刃,螺型環繞的劍柄。
這就是堪比幹將、莫邪、魚腸的絕世寶劍,長度三尺零五寸的魚鱗金劍就在眼前,和傳說中的一模一樣。
魚鱗紋的青銅劍鞘放在旁邊,寶劍和劍鞘分開放置,並沒有插入劍鞘。
混世王遲遲沒有伸手把寶劍抓起來,就是發現了一個問題:難道這就是春申君黃歇生前的佩劍?
所有的地方都很正確,為什麽劍刃看起來灰不溜秋,根本沒有什麽鋒利的感覺。
遲疑了大概兩息時間,混世王才伸手把寶劍抓了起來,然後左手一翻,自己的腰刀已經淩空劈下。
哢嚓一聲,腰刀應手而斷,寶劍還是灰不溜秋,並沒有什麽變化。
混世王似乎還在發楞,四周的軍卒已經高聲呼喝:“恭喜大王獲得絕世寶劍!”
直到這個時候,混世王才清醒過來,然後閃電般抓起銅匣裏面的劍鞘,哐啷一聲還劍入鞘高高舉起,剛剛把嘴巴張開準備說兩句,變故發生了。
一道黑影突然出現在空中,混世王還沒有反應過來,手中的魚鱗金劍就不翼而飛。
來的不是別人,正是熊儲。
原來,熊儲和梅蕊兒把那五十多人的騎兵全部點了穴道,然後在衛隊長的帶領下,不到四更天就已經到了古墓附近。
之所以遲遲沒有采取行動,熊儲也想看看地底下究竟有沒有寶劍。
說實話,盜墓的事情聽過不知道多少次了,但是熊儲還沒有親眼見過。
今天有這個機會,熊儲覺得自己應該長長見識。
因為古人的鑄劍秘法已經失傳,現如今鑄造的刀劍還趕不上古代的名劍。
混世王當場試劍,驗證了心中的期望,屬於最興奮的時候,也是防備意識最薄弱的時候,作為殺手的熊儲終於動了。
九連環身法施展到極致,九丈遠的距離一個淩空跨步就已經橫越而至,混世王手中的寶劍易主,現在到了熊儲手裏。
站在混世王身後三丈開外的熊儲,右手握住劍柄,大拇指一頂劍鞘,哧溜一聲,魚鱗金劍再度出鞘。
熊儲運足內力向魚鱗金劍灌註進去,剎那間,魚鱗金劍就仿佛在煉鋼爐裏面一樣變成了金紅色,近乎透明一般。
尤其是一把金紅色虛劍騰空而起,仿佛一條金蟒在空中扭動身軀,而且帶著呼嘯之聲,漫天的殺氣頓時彌漫開來,這才是魚鱗金劍的真正威勢。
“果然好劍,可惜不是你這賊子能夠配得上的,自然有德者居之!”
熊儲低呼一聲,隨即還劍入鞘,然後反手甩向半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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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蒼茫,四野寂靜。
秋天的三更天不冷不熱,應該是睡覺的最好時辰。
最好睡覺的時辰,並不代表人們就會睡覺。
其實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覺,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沒有睡覺。
比如說熊儲,比如說梅蕊兒,比如說混世王,他們都沒有睡覺。
不睡覺的人各不相同,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。
熊儲和梅蕊兒今天不睡覺,因為他們要殺人。
混世王今天沒有睡覺,是為了挖寶。至少在他看來,今天是挖寶的好日子。
摸金校尉最大的興趣就是挖寶,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寶貝挖出來。
為了挖寶,摸金校尉可以廢寢忘食,可以把什麽事情都拋到九霄雲外。
混世王剛好是一個摸金校尉,一旦決定挖寶,就會把全副身心投入進去。
當一個人全神貫註做一件事情,肯定會心無旁騖,也就會忘記好多事情。
混世王現在非常興奮,根本沒有絲毫睡意,因為他指揮一千多軍卒揮汗如雨,為的是盡快挖開古墓的甬道,找到進入墓穴的大門。
流民本來就是農民,雖然聚集起來了,甚至拿起了刀槍,那還是農民。
挖墳就是挖土,這對於農民來說屬於本職工作之一,不是什麽技術活。
只要你告訴他們在什麽地方挖就行了,保證速度不慢。
混世王知道應該在什麽地方開始挖,也知道應該怎麽挖,那速度就更快了。
這是非常緊張,非常刺激,非常興奮的關鍵時刻,所以混世王就忘記了好多事情。
比如說派出去給自己搜羅美女的小隊沒有回來。
比如說後來派出去接應的騎兵小隊也沒有回來。
作為一個老資格得摸金校尉,而且是摸金校尉裏面的翹楚,混世王知道現在不能著急。
寶貝都在土裏,好戲總在後頭,心急吃不了熱豆腐。
雖然現在才開始挖掘古墓的封土,距離真實情況還有十萬八千裏,但是混世王仍然越來越來興奮。
混世王如此興奮,當然是有道理的。
根據過去十多年的經驗,混世王已經發現尖山古墓竟然沒有被盜過。
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斷,就是現在已經挖了三丈多深,僅有的兩個盜洞都到此為止。
毫無疑問,此前也有摸金校尉發現此地。
但是他們對自己的判斷沒有十足的信心,或者中途出現了其他的變故,結果挖了三丈多深沒有看見真家夥,最後半途而廢了。
半途而廢得摸金校尉,絕對不是一個合格的摸金校尉。
混世王是有自己堅持的人,半途而廢不是他的習慣,不然的話也不會成為荊楚大地上首屈一指的摸金校尉。
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,甚至就是傳說中春申君的墓穴。
混世王相信自己的判斷,因為他從來都沒有犯過錯誤。
雖然搞別的事情他沒有成功過,小時候村裏的人都說他是個二流子,成不了大器。
但是要說到打洞掘墓,刨人祖墳,混世王從來不含糊。
混世王不含糊的意思是:我偷不了活人,難道還偷不了死人嗎?
俗話說: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狀元。
雖然挖人祖墳不算什麽正經好行當,但是一旦出名了,那就真的有名氣。
混世王是一個看重名氣的摸金校尉,而且希望自己百尺竿頭,更進一步。
如果今天能夠把春申君從地下挖出來,混世王覺得自己這輩子就沒白活。
當然,混世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給挖出來,為此不惜攻打遠安縣城,趕走這裏的官軍,這裏面是有道理的。
春申君是被一個叫李園的家夥砍了腦袋死掉的,所以陪葬品可能不會很多。
這不是主要問題,混世王看見太多的陪葬品了,這一點還不能吸引他。
江湖傳言,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隨身寶劍,比越王勾踐的寶劍鋒利多了。
魚鱗金劍,削鐵如泥,是當年楚國三大寶貝之一。
如果放在以前,一把金劍並不會讓混世王太動心。
現在不一樣了,他是數萬人的統帥,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,和當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。
自己已經有身份了,如果沒有一把和自己身份匹配的寶劍,那實在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情,簡直有損於自己摸金校尉的名頭。
雖然這一輩子都是打洞盜墳,根本沒有什麽面子,但是混世王骨子裏卻是一個非常喜歡面子的人。
太陽落山之後就開始挖起,現在已經四更天,一千多人的辛勤勞作終於有了成效。
事實證明,混世王的判斷是對的,因為古墓最直接的證據已經出現在眼前:甬道露出了原形。
這是一條寬度兩丈,長度二十丈,埋深六丈的斜坡甬道。
“住手!”
幾乎一夜沒有大聲說話,而是通過身邊小校不斷傳達命令的混世王,現在突然大叫一聲,讓現場的所有人嚇了一跳。
原來,斜坡甬道的盡頭,已經出現了一座方形墓門的頭部。
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時刻,作為個中翹楚的摸金校尉,混世王知道這個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,否則就要麻煩上身。
如此規模的墓穴,進入地宮的大門這裏肯定有預防措施。
斷龍石,就是最常見的預防手段。
如果有人打開地宮大門,一步踏進去之後,斷龍石就會掉下來。
斷龍石不是孤立存在的,它連接另外一樣東西:千斤閘。
斷龍石就是千斤閘的一塊配重,斷龍石一旦落下來,千斤閘就會緊隨其後落下來,把地宮大門再度封死,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打開了。
你再想出來可就難了,除非你能夠具有通天徹地之能,把整座封土尖山一掌震飛。
要想把一座大山震飛出去,估計只有神仙才能辦到。
如果你不是神仙,就在墓穴裏面陪葬吧。
古墓設計這種防範措施,是出於另外的考慮。
主人死亡之後,後人是可以進入地宮祭拜的。
如果決定今後永遠不進來了,地宮門口就會安裝斷龍石,千斤閘正式投入使用。
毫無疑問,歷史過去了兩千多年,肯定沒有後人會進去,所以斷龍石就在裏面。
混世王不是神仙,不過一個挖墳掘墓的摸金校尉而已。
他不想自己做無用功,現在命令手下停止挖掘,就是要把早就準備好的支撐柱運下去。
在地宮大門兩側安放兩根立柱,隨著大門打開的時候,把兩根立柱慢慢推進去。
哢嚓一聲,一塊長方形的巨石掉落下來,兩根支撐柱發揮了作用,地宮大門這裏終於留下了一人寬的通道。
混世王把四周所有的人全部趕走,把自己的貼身衛隊調上來守護地宮四周。
然後才命令四個最信任的近衛,也是當年一起挖墳掘墓的左膀右臂,每個人拿著兩只巨大的火把進入地宮。
混世王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,倒背雙手在外面轉來轉去,轉眼就到了雞鳴五鼓,東方發白。
恰在此時,從地宮大門裏面沖出一個人來,手裏捧著一個長條形青銅匣,隔著老遠就興奮地叫開了:
“大王,找到了,就在明殿的祭臺上!地宮裏面的東西一切完好無損,大王請看青銅匣都還是光亮如新,根本不像埋藏了兩千多年。”
那個家夥如飛也似來到混世王身前跪倒在地,雙手高舉著青銅匣。
混世王深吸了一口氣,伸出右手緩緩打開匣子的頂蓋,一雙鷹眼頓時猛地收縮起來。
綠中泛紅的劍身,菱形魚鱗雲紋,突起的黃色劍脊,灰暗無光的劍刃,螺型環繞的劍柄。
這就是堪比幹將、莫邪、魚腸的絕世寶劍,長度三尺零五寸的魚鱗金劍就在眼前,和傳說中的一模一樣。
魚鱗紋的青銅劍鞘放在旁邊,寶劍和劍鞘分開放置,並沒有插入劍鞘。
混世王遲遲沒有伸手把寶劍抓起來,就是發現了一個問題:難道這就是春申君黃歇生前的佩劍?
所有的地方都很正確,為什麽劍刃看起來灰不溜秋,根本沒有什麽鋒利的感覺。
遲疑了大概兩息時間,混世王才伸手把寶劍抓了起來,然後左手一翻,自己的腰刀已經淩空劈下。
哢嚓一聲,腰刀應手而斷,寶劍還是灰不溜秋,並沒有什麽變化。
混世王似乎還在發楞,四周的軍卒已經高聲呼喝:“恭喜大王獲得絕世寶劍!”
直到這個時候,混世王才清醒過來,然後閃電般抓起銅匣裏面的劍鞘,哐啷一聲還劍入鞘高高舉起,剛剛把嘴巴張開準備說兩句,變故發生了。
一道黑影突然出現在空中,混世王還沒有反應過來,手中的魚鱗金劍就不翼而飛。
來的不是別人,正是熊儲。
原來,熊儲和梅蕊兒把那五十多人的騎兵全部點了穴道,然後在衛隊長的帶領下,不到四更天就已經到了古墓附近。
之所以遲遲沒有采取行動,熊儲也想看看地底下究竟有沒有寶劍。
說實話,盜墓的事情聽過不知道多少次了,但是熊儲還沒有親眼見過。
今天有這個機會,熊儲覺得自己應該長長見識。
因為古人的鑄劍秘法已經失傳,現如今鑄造的刀劍還趕不上古代的名劍。
混世王當場試劍,驗證了心中的期望,屬於最興奮的時候,也是防備意識最薄弱的時候,作為殺手的熊儲終於動了。
九連環身法施展到極致,九丈遠的距離一個淩空跨步就已經橫越而至,混世王手中的寶劍易主,現在到了熊儲手裏。
站在混世王身後三丈開外的熊儲,右手握住劍柄,大拇指一頂劍鞘,哧溜一聲,魚鱗金劍再度出鞘。
熊儲運足內力向魚鱗金劍灌註進去,剎那間,魚鱗金劍就仿佛在煉鋼爐裏面一樣變成了金紅色,近乎透明一般。
尤其是一把金紅色虛劍騰空而起,仿佛一條金蟒在空中扭動身軀,而且帶著呼嘯之聲,漫天的殺氣頓時彌漫開來,這才是魚鱗金劍的真正威勢。
“果然好劍,可惜不是你這賊子能夠配得上的,自然有德者居之!”
熊儲低呼一聲,隨即還劍入鞘,然後反手甩向半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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